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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一方父母为婚后子女建造的房屋,在子女离婚时如何分割?

发表于2011-10-20

王铁和李琴结婚时和王铁的父母居住在一起。婚后不久,王铁和父母分户单过,王铁以自己的名义在老宅基地旁新申请了一块宅基地。由于小俩口并无多少积蓄,因此,王铁的父母出资帮助王铁夫妇新建了两间主房、两间厢房。然而婚后第二年王铁和李琴的婚姻便告终结。问:李琴是否有权分得房屋?

发表于2011-10-20

【分析解答】王铁父母在王铁婚后为其建造的房屋应视为对王铁夫妻双方的赠与,由于建房时王铁的父母并没有和王铁夫妻另有其他约定,因此,该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由王铁和李琴分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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