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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武汉落户条件放宽松 看看你能落户哪?

发表于2017-02-15

近日,武汉市政府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》,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,提出要加快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。

根据最新规定,要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,除了以往的购房落户和高校毕业生落户以外,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也可以申请落户

1、有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所(含合法租赁),且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,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。

2、有自有产权房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,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、父母(符合投靠条件)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。

3、获得国家、省、市劳动模范称号、“五一”劳动奖章的外来务工人员,及其他特殊贡献者,在全市范围内拥有合法稳定住所(含合法租赁),可根据本人意愿,在居住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。

满足以上条件可申请落户区域:

武汉新城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(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、铁箕山派出所辖区除外)。

简单来说,在没购房或者购得房屋不符合落户政策的情况下,只需交满两年社保即可在新城区和东湖技术开发区、武汉经济开发区落户。这一政策为不少“汉漂”族减轻了购房压力,不用为了落户而背负巨额房贷。

看完这些,知道自己可以落户哪了吗?》》


发表于2017-02-15

我睡马路的  这政策不影响

发表于2017-02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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